2015年9月3日 星期四

加班的三不留與三可留

七、八月是畢業生大舉湧入職場的「新人季」,每年都會有的各種「新人沒觀念」老梗再從頭吵一次。不過,每年的熱點似乎不太一樣,今年的重點症頭大概是吵「要不要留下來加班」。

台灣職場有個奇怪的習慣,雖然早到的人很少,但晚走的人非常多,規定五點下班,經常拖到八九十十一點還不走,到午夜辦公室還是燈火通明。

基於法律,你如果不是責任制,要超時留下來,那加班費也要給足,但台灣企業一向以違反勞基法為榮,許多勞工也以幫老闆違法為榮。小嫩嫩畢業生習慣準時下課,一到五點就跑,當然就被職場前輩認為白目了。

到底誰有道理?非責任制該不該留?倫理學會怎麼看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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