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年12月2日 星期二

老里長之淚



最近有個老里長被逼著切腹的新聞。他因為在選前表明若連勝文在他這里的票開不出五千票,他就要去切腹,結果票真的開不理想,因此被不知名網友逼著要照承諾做,引發了一陣爭議。

這當然是個道德議題,我來明一下整個事件過程。
一開始,這是因為民調顯示柯文哲在松山區支持度高達71%,羅淑蕾就跳出來嗆,說松山三十三個里長都說連勝文會贏,如果連輸掉,他們寧可切腹自殺。柯文哲反應表示選舉不需要這樣,連陣營倒沒什麼反應。

有一個里長李台華,這話是他在選舉場合對羅所的,不清楚這三十三個里長法從何而來。

到了選舉結束,柯果然大勝,而李台華里長的票開不出來(該里是連勝柯,但連不到五千票),因此他就成了網民的焦點。許多人熱議他是否真的要切腹,甚至有網友傳訊問他何時要切,里長則回應,柯文哲就職當天他就會切。許多名嘴知道此事之後,紛紛表達支持里長之意,並痛責提出要求的網友。

當然,叫他快切腹的網友,的確非常無聊,因為這關你屁事。在道德上,這種違反法律和基本良知的要求一定是錯的,只是亂起鬨,沒什麼好討論。

但這個里長的行為也有問題,而且不只錯一個地方。他首先就「不應該發出這種豪語」,發出之後也「應該道歉修正」,就算選前不修正,選後也「不應該履行承諾」。他也是一錯再錯。

我們只要進行個簡單的思想實驗即可。請想像某位該里的里民,他是里長的老友,當他聽到里長許諾該里若輸就要切腹,雖然這是戲語的機率很高,但他因為擔心里長的安危,所以決定在選舉時支持連勝文。

也就是這個里長的死亡威脅,可能影響了某些人的投票行動。我們一般認為,這種死亡威脅在民主政治中是嚴重的不當,不然所有候選人都不用比政見,跳出來比切腹上吊就好。

這種錯就像以死威脅不可離婚、不可分手、不可開除我一樣,破壞了他人行為決定方面的道德人格完整性,是嚴重的道德錯誤,一點都不好笑,也不是什麼「男子漢的約定」。

我們應該對其進行道德批判,但不是叫他切腹謝罪,而是要他對於切腹許諾這種死亡威脅道歉,因為這種錯誤的行為,引發了接下來的一連串錯誤。

至於以此亂嗆的羅淑蕾,更應該為此致歉,因為整起事情是她扯大的,她無法置身事外。沒有在事發當時明確阻止的連勝文,也該提出相對應的歉意,而不只是去里長家慰問。

一個錯不能解決另一個錯,所以「真的切腹」不能解決「以切腹逼出票」的問題。道歉認錯,才是解決所有錯誤最初步且最基本的方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