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年10月29日 星期二

體制內丟鞋




這篇是要回應同學在上課作業上的提問,他詢問我對於丟鞋議題的看法。

丟鞋子的議題最近頗熱,也衍生「該不該丟鞋」,「為什麼不走體制抗爭」,「捕鞋網是不是買貴了」,「教育部長丟鞋不好是不是亂回答」,「問教育部長丟鞋問題的孔文吉髮型算不算條碼頭」等細部問題。我之前已經談過丟雞蛋,我覺得類比上「丟雞蛋」和「丟鞋」是差不多的問題,所以今天我要換個角度來談。

我先個故事。這故事我已經N次了,但很多新讀者沒聽過,就煩請舊讀者再看一次。

過去我很閒的時候,沒事就會帶我的小毛狗(就是我blog本站的吉祥物)去散步。牠固定會去某條小巷子晃晃,尿個兩滴,再往其他的小巷子去。

某天,這條小巷子突然被封。原地主把地圍起來,打算改成私人停車場。小毛狗很生氣的在那新蓋好的鐵捲門外吶喊(或怒吼),彷彿心失落了一大塊。有鑑於小毛狗心情大壞,做為主人,當然應該以最速件處理:回家我就發函要求市府解決。

第二天,那新蓋的停車場就被拆的乾乾淨淨。於是小毛狗又可以進去尿尿了,棒棒!

為什麼?因為我一眼就看出那是既成道路上即報即拆的違建,我知道怎樣讓它馬上消失。

我很惡質嗎?沒錯,但一切依法辦理,謝謝指教。

在某種程度上,我知道怎麼運轉一台叫「政府」的機器,因為那是我過去的工作。政治人物聘請我們來推轉這機器。政治人物其實和百姓想的不太一樣:他們通常不是那麼好的政府機械工程師,需要一些技術人員的幫助。

而一般的百姓更不知道這樣的技巧。就算是三、四十年經驗退休的公務員,也不見的知道非相關業務的領域要怎麼操作。這是種特殊的技巧,不太容易學得,所以有其市場價:上道的師爺和幕客可以領不錯的薪水。

這不代表懂技巧的人就無往不利。有時動用一切方法和關係,還是無可奈何,因為政府力量有其極限,法令只能到這種程度,再下去就只能找黑道來處理了。但這種差別百姓也分不出來。他們只會覺得申訴無用,但區分不出是政府真的無法處理,還是被公務員推托了。

就算現在有1999,有很多正式且方便的申訴管道,多數百姓還是不懂、不會、不敢和政府溝通。怎麼辦呢?政府提供管道宣傳一下就當沒事,不教百姓怎麼用。沒有學習的機會與時空,一般百姓當然學不來。

逼到最後,百姓無技可施,就只能丟鞋子,丟雞蛋了。每當質疑者「為什麼不尋管道溝通?」時,我只想反問:「那你知道怎麼有效和政府溝通嗎?」

講話者通常也都不知道,我想甚至連教育部長,立法委員自己也不知道。馬英九可能也不知道。沒有了好的幕客,他們的功力就大為減損。大家不都說現在的馬英九正是困在缺乏幕僚上嗎?我認為他的困境是在於這種說法的另一個角度:他想親手操作這機器,可是他不會。

幾乎沒有人知道該怎麼操作的管道,就等於不存在。當體制的可利用性比鞋子還低的時候,你要責怪的應該是體制的操作者,而不是鞋子的操作者。